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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9-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

  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吉财大发〔2025108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我校现开展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2024级在籍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中,2024-2025学年理论必修课初修考试全部及格,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对学生身体条件的基本要求的,具备申请转专业基本资格,详见《2024级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普通本科学生名单》(附件2)。注意:国际教育学院(原“国际交流学院”)学生需同时满足《吉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吉财大发〔2025108号)中第八条规定。

二、各学院接收专业、名额和条件

1.已通过考试选拔组建的实验班“零起点”招生的日语(经贸)专业、朝鲜语(经贸)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俄语)专业不受理转入申请,但可申请转出

2.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仅限在本学院内转专业;

3.每个学生最多可申请两个平行志愿;

4.各专业接收名额按本专业2024级普通本科现有专业人数的10%20%设定(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各专业具体接收名额分配见《各专业接收2024级普通本科转专业学生名额一览表》(附件3)。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教学秘书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转专业工作,制定学校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日程,审核学生报名资格,统计报名学生成绩,审批学院拟接学生名单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组长:王菁华

组员:梁毕明 蒋武鹏 赵彦双

2.各接收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以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包含学院转专业工作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内容的工作方案,接受学生报名和咨询,并组织考核以及确定拟接学生名单等工作。

四、转专业工作日程

1.915日,学校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接收专业、名额、条件,并将符合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及其转专业基础成绩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jlufe.edu.cn/)予以公示。

2.916日,院将经学院集体研究决定的领导小组名单和复试办法报教务处备案。(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13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lufe.edu.cn

3.917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且有转专业意向的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进行转专业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吉林财经大学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填写申请表前,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转专业相关规定及事项。

(2)完成申请表填写后,学生本人须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名并按手印予以确认。

(3)确认完毕后请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学生证到综合楼131室提交申请表。(受理时间:08:30-11:3013:30-16:30

4.918,教务处汇总报名信息,根据报名学生的基础成绩和报名志愿,按专业拟接收名额的12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并推送至各接收学院,同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5.91922,接收学院组织学生复试工作(一般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复试事宜待教务处另行通知。接收专业名额多于其申请转入人数的,无须组织复试,直接进入公示程序。

6.923日,各接收学院确定总成绩(总成绩=基础成绩×80%+复试成绩×20%),根据学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转入名单并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7.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各接收学院报送的拟转入学生名单,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8.国际教育学院参照学校转专业工作日程自行组织开展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并将结果报备教务处存档。

五、转专业学生后续工作

1.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须按新专业的标准缴纳学费其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办理补选选课、成绩认定事宜。因个人原因放弃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须在获得转专业资格确认后一周内由学生本人向教务处提交《放弃转专业资格确认书》(附件5)。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取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转入新专业学习的第一学期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购买

4.接收学院须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交接、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5.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相应学生证件须做更换;学生宿舍学校尽量给予调整;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须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新专业辅导员老师。

 

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吉财大发〔2025108号)

附件22024级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普通本科学生名单》

附件3《各专业接收2024级普通本科转专业学生名额一览表》

附件4《吉林财经大学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5《放弃转专业资格确认书》

 

 

吉林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