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针对2013-2015级延期毕业、延期获得学位的学生,进行补发毕业证书和补授学位证书的工作。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及《吉林财经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教务处已对上述学生的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2013-2015级延期毕业、延期获得学位学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期为2019年8月23日至8月27日,共3个工作日。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或电话咨询形式反映至教学管理科(综合楼128室), 电话:0431-84539173,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2013-2015级延期毕业、延期获得学位学生资格审核结果
吉林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