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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新任教师基础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4-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管理办法》,为使我校新任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升师德修养,掌握高校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教学技能,学校将对新任教师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并对其进行基础教学能力考核。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人员范围

全程参加校内岗前培训且通过培训过程考核的新入职教师(包括辅导员)、转岗教师。

二、考核评委组成

为保障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考核评委由校内外第三方专家组成,每组5人。

三、考核实施过程

1.考核分若干小组进行,教师参加考核的顺序在当天开始考核前由抽签决定。

2新入职教师按顺序进行课堂教学展示,讲授内容从当期三次微格教学演练的内容中现场抽签确定。

3.课堂教学展示时间为15分钟,应包含完整的课堂教学环节。需有板书和PPT辅助教学。

4.考核现场不安排学生参与。互动环节可模拟进行(由其他新教师暂时充当学生角色)或向评委说明互动方式、方法。

5.评委依据《新任教师基础教学能力考核评分表》(附件)进行评分,评分表中须有评委亲笔签字,且评分不得涂改。评分结果分为A优秀(A90)B良好(80B<90)C中等(70c<80)D及格(60D<70)E不及格(E<60)5个等级。

四、考核结果统计与公布

1.每位参加考核教师课堂教学展示完毕后,由评委进行打分。为公平起见,顺序号第1-2号参加考核的教师与第3号同时打分。

2.小组2名工作人员收取评委填写好的评分表并进行统计、复核,互相监督。

3.参加考核的教师获D级及以上等级的比例大于等于3/5时,视为考核通过;否则,考核结果为未通过。

4.各小组考核结束后,现场公布考核结果。

5.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新任教师可以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申请复核。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学校为考核合格的新任教师颁发《新任教师基础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证书》。获得合格证书后,新任教师具有上岗从事教学资格。

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新任教师不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给予半年的进修提高期,然后再进行考核。如果考核结果仍不合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附则

1.本办法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新任教师基础教学能力考核评分表


附件

新任教师基础教学能力考核评分表

教师姓名:                                     所属单位:

考核项目

权重%

考核要点

分值

得分

教学设计(教案)

20

符合教学大纲,内容充实,反映学科前沿。

3


教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

3

准确把握课程的重点和难点,针对性强。

6

教学进程组织合理,方法手段运用恰当有效。

5

文字表达准确、简洁,阐述清楚。

3

教学内容

32

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学生的特点

8


注重学术性,内容充实,信息量大,渗透专业思想,为教学目标服务

10

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3

重点突出,条理清楚,内容承前启后,循序渐进

11

教学组织实施

32

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方法运用灵活、恰当,教学设计方案体现完整

11


启发性强,能有效调动学生思维和学习积极性

11

教学时间安排合理,课堂应变能力强

3

熟练、有效地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

4

板书设计与教学内容紧密联系、结构合理,板书与多媒体相配合,简洁、工整、美观、大小适当

3

语言教态

11

普通话讲课,语言清晰、流畅、准确、生动,语速节奏适当

6


教态、仪表自然大方,肢体语言运用合理、恰当

3

精神饱满,亲和力强

2

教学特色

5

教学理念先进、风格突出、感染力强、教学效果好

5


评委签名


等级


得分


注:评分结果分为A优秀(A90)、B良好(80B90)、C中等(70C80)、D及格(60D70)、E不及格(E605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