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质量监控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质量监控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吉林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事故复议决定

发布日期:2024-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单位)  (姓名)因不服学校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决定,于 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经审查,(认定事实是否属实证明材料是否充分事故性质认定是否恰当)。据此,依照《吉林财经大学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吉财大发[2017]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出复议决定如下:

维持吉财教字[20XX]*号文件做出的事故认定与处理决定。

或撤销吉财教字[20XX]*号文件做出的事故认定与处理决定。请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重新对此次事件进行核查处理。





吉林财经大学教学事故复议委员会

(教务处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