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了解教学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形成良性教学管理运行机制,保证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组织及职责
(一)教学检查的组织
学校建立校、院(部)和系(教研室)三级教学检查组织。
1.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由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院(部)院长(主任)、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各学院(部)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各学院(部)院长(主任)任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系(教研室)主任、院级教学督导、教学秘书组成。
3.系(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系(教研室)的教学检查工作。
(二)各级教学检查组织的主要职责
1.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协调全校的教学检查工作,并委派校级教学督导组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
(2)组织教学秩序检查、各类专项检查或抽查;
(3)总结全校教学检查情况,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需要学校层面解决的问题。
2.各学院(部)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学校教学检查制度制定本部门的教学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2)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根据学校的部署和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对本单位教学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检查、监控。
(3)汇总本部门教学检查情况并上报教务处,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系(教研室)职责
系(教研室)是教学检查的基层单位,承担教学检查的基础工作。系(教研室)应根据学校、院(部)的部署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对本系(教研室)的各项教学工作实行全程检查、监控。
二、教学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教学检查分常规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三种具体形式。三种形式在内容上有所交叉,但各有侧重。
(一)常规检查
主要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检查,以学院(部)和系(教研室)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教学要件的准备情况、教师遵守上下课时间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调串课后的补课情况、系(教研室)活动情况、教学保障情况、各院(部)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二)定期检查
包括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教学检查。
1.期初教学检查
开学前一周,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教学要件(包括集体备课情况、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教材、教案等)的准备情况;教学设施(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及其相关设备、教学配套软件等)的准备情况和保障情况。
开学第一周,主要检查内容是: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教学配套软件运行及教室正常使用情况等。
2.期中教学检查
每学期第9-10周,主要检查内容是:教师执行教学进度情况、教师的教学质量情况、各级领导、督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教研室教学活动情况、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方面的情况。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院(部)需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处理。
教务处和全校教学督导员组织召开一次全校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听取信息员对开学以来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理、分析,反馈给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备案、处理。
3.期末教学检查
每学期第18周放假前,检查主要内容是: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实际完成情况、期末考试准备情况、学生遵守考风考纪情况、考试命题和试卷评阅情况、听课记录表的收集报送情况和各院(部)的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总结情况等。
(三)专项教学检查
是对某一项或某一方面的教学工作进行的专门检查。包括课程建设情况检查、实验课教学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毕业实习工作检查、双语教学情况检查、集体备课情况检查等。专项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定期教学检查进行。
三、教学检查的要求
(一)充分发挥各学院(部)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对各项教学工作的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部)和系(教研室)要及时填写教学检查记录,应该上报的须上报教务处,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学院(部)在学期末应认真总结本部门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并撰写总结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教学检查的时间、内容、形式、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教务处在此基础上对本学期的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行总结。
四、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教务处对教学检查中发现并经核实的问题将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通过下发文件、《教学情况简报》、《教学督导简报》、网上公告等适当的形式反馈给相关单位、部门或当事人。
附:吉林财经大学教学检查记录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
吉林财经大学教学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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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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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查部门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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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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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记录(包括情况说明、建议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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