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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4-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课程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而规定的课程内容、体系、范围和教学要求的基本纲要。它是实施教学计划的基本保证,是进行多种媒体教学、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学生学习,制定考核说明和评分标准的指导性文件。为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大纲的制定

本规定所指教学大纲包含理论课教学大纲、随理论教学进行的课内实验、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和综合性实验课教学大纲。

(一)有教育部组织制定或推荐的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组或任课教师一般应直接采用(可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具体情况进行微调);没有教育部组织制定或推荐的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组或任课教师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制定。

(二)教学大纲的制定要符合时代要求,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教学内容具有系统性、先进性,并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三)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基本内容的标题应尽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思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四)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由各学院(部)组织课程组或教研室编写,课程组或教研室可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教学大纲初稿,由课程组或教研室集体讨论制定。学分相同的同一课程应采用统一的教学大纲,课程相同但学分不同的教学大纲应有所区别。

(五)编写和修订教学大纲时,要注意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的运用,需使用多媒体等设备的课程在制定教学大纲时要提出相应的教学要求。

二、教学大纲的管理

(一)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各类教学大纲编写和修订的指导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大纲编写与使用的审定、监督与检查工作。

(三)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法定依据。教学大纲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因学科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调整时,应到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大纲属基本教学文件,经教务处组织审定的课程教学大纲,各教学单位应负责统一印制,任课教师一份,教学单位、教务处各存档一份。                                                                                    

附件:吉林财经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编号:

2.英文名称:

3.课程模块:(指“通识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限选课”、“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

4.课程学时:总计      学时,其中,实验(践)     学时

5.学    分:

6.先(预)修课程:

7.适用专业:

8.制定(修订)时间:

二、课程简介

说明课程性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等。

三、课程教学目标

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在知识和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四、教学内容与要求

按章、节、目分层次列示;每章说明教学目的和要求、难点与重点提示;目下要列出关键的知识点及对该知识点的概要性表述。

五、实践环节

六、教学方法与手段

七、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序号

教学章

理论讲授学时

实验(践)学时

讨论、测验等学时

1

第一章  ××××



















八、考核方式

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平时成绩的构成及其考核方式、期末考试的方式等。


九、推荐教材及参考资料

1.推荐教材

列出教材名称,编著者,出版单位及版次;同时还要列出教材的类型,如教育部规划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学校规划教材等。可以列示2-3本推荐教材。

2.参考资料

包括相关学术著作、主要期刊杂志、网络教学资源及其他教学资源等。

         大纲制定人:《×××××》课程组

               大纲审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