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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本科优秀教材评选、奖励规则

发布日期:2024-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教师及科研人员编写教材的积极性,促进我校的教材建设,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参评的教材必须是我校教师主编由中央、地方、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在我校本科教学中采用的各种教材(包括基本教材、教学参考书、实验教材等)。同时该教材必须经过2届以上(2)的学生使用。

第三条 优秀教材一般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当参评教材数量较少时,可另行调整。

第四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全校优秀教材的评奖工作。

第二章 校级优秀教材的评奖条件

第五条 校级优秀教材奖的一般要求:

(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门学科的基本规律。

(二)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三)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利于学生相关能力的培养。

(四)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五)教学实践中效果好,受到使用本教材的校内外教师、学生好评。

(六)得到同行专家或有关教材出版单位的好评。

此外,也要考虑教材的印刷、装祯、版式和封面封底的设计、校对、出版社的等级和资质等因素。

第三章 优秀教材的申报及评审

第六条 优秀教材的申报程序:

符合参评资格的教材主编(或第一编者)填写《吉林财经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并由所在学院(部)写出推荐意见后,将申报表、教学大纲、样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

第七条 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在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的领导下组织优秀教材的评审工作,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教材及等级。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八条 优秀教材采取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

第九条 对被评为我校优秀教材的有关原始资料,由教务处备案管理,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的优秀教材评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荣誉奖和奖金归编著教材的个人或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不得提成和扣留。

第十一条 校优秀教材的评选、奖励每四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另行部署。

第十二条 申报和评审工作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当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成员申报参评时,在审查和评选该成员的项目时,该成员应予回避。经调查核实后申报者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之风时,立即取消申报者评奖资格,已获奖者收回其证书和奖金,并予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如有需要,评选内部优秀讲义、习题等辅助资料可参照此规则进行。

第十四条 本规则的组织实施和解释权属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