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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发布日期:2024-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实验教学是实践教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教学工作,规范实验教学的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实验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课前准备、教学实施、课程作业、辅导答疑、成绩考核五大环节。

一、课前准备

实验指导教师在课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首先要认真研究所授实验课程所属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明确实验课程在实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应以实验教学大纲为备课和组织实验教学的主要依据,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和教学内容。实验大纲应做到内容完备,修订及时。

(三)课前认真备课,准备充分。对首次开出的实验有试做记录;对首次指导实验的教师有试讲试做制度。实验中所需仪器设备、耗材器件或工具齐全,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并有预案措施。

(四)安全措施到位。对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教育,实验室制度上墙,并讲清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守则。

二、教学实施

(一)在开始实验前,实验指导教师应讲解与本次实验有关的基本原理、实验方法和该实验的目的、任务,介绍主要教学软件、设备使用及操作注意事项,务必做到每位学生都按规范进行操作。

(二)实验指导教师对实验教学组织有序,熟悉实验内容,实验讲解分析思路清楚,重点突出。讲课与实际操作时间比例恰当,实验方式合理。

(三)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中,要巡回指导,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引导和回答学生的问题。几个学生一组的实验要分工合作,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能直接参与其中一部分实验。认真填写实验日志记录,做好实验课考勤记录。

(四)讲究实验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遵循启发式原则,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独立操作能力训练,演示与学生动手操作相结合;因材施教,注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五)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每一位学生都要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并认真做好实验记录,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真实,并按规定时间独立完成课堂实验报告交实验指导教师批改。对于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要与学生认真讨论实验方案,提供实施条件,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作好准备工作。

三、课程作业

实验指导教师要根据课程的进展情况,及时布置学生根据所学知识能自主完成的实验以及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学生协同或独立做出的一些创新性实验,从而加深学生对知识的认识,增强独立动手能力。课程作业(主要形式是课后实验报告)是平时考核的一部分。

四、辅导答疑

(一)辅导答疑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对学生普遍疑惑的问题,一般采取集中辅导、现场答疑形式;对学生的个别问题,则可以采取现场答疑、网上答疑、通讯答疑。辅导答疑应当有辅导答疑记录。  

(二)实验指导教师在辅导答疑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理解上容易出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不断改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以便在下一轮教学中更好地提高实验课程的教学效果。

五、成绩考核

(一)实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评分标准统一,打分合理并有批改痕迹,批改率100%

(二)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程,期末考核可采取实际操作或试卷考试等方式。考核总成绩应依据学生课堂和课后实验报告的完成情况、考勤情况及期末考试等多方面综合评定。

(三)课内实验的考核结果是其所属课程平时成绩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