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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厅2025年 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一)普通课题

1.立项范围。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5 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查阅网址:https://jinshuju.net/f/puycMR),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2.学校申报限额。根据教育厅通知,我校本年度普通教改课题申报限额为14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9项。

(二)专项课题

1.思政专项。根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具体选题可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我校限报 1 项。

2.“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吉林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我校限报 1 项。

3.“四新”建设专项。根据我省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和新文科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四新”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三至十六部分。我校限报 2 项。

4.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教材及实验教学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教材建设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五、十八部分。我校教材限报 1 项、实验教学限报 1 项。

其中,思政、“课程思政”建设、 “四新”建设和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课题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中的一般课题进行管理。

二、立项说明

(一)立项比例

本年度课题(普通课题和专项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拟取得成果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各类别课题立项数在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层次的比例为 1:2:2 左右。

(二)导向要求

1.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原则上已经列入校级重点立项研究课题,并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条件。

2.鼓励由学校统筹,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3.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力避重复研究

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教师申报,单位排序推荐。本次课题申报以学院(部)为单位申报,不接受教师个人直接申报,学院申报数量不限额学院(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排序(普通课题与专项课题需分开排序)731前学院(部)将审核排序后的课题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825951108@qq.com。立项申报书以负责人+申报书命名,申报材料文件夹以学院+2025年课题申报命名。课题申报书封面信息及汇总表信息请务必填报完整准确。

(二)校内外专家评审81日8月5日,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排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教务处将专家修改意见反馈给课题主持人,并将依据专家排序按限额择优确定推荐课题名单。

(三)获推荐课题网上填报。8月9日前,由推荐课题主持人登录“吉林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按要求在网上填报项目信息。网址:https://jyjg.yuntop.com/

四、其他说明

因本次课题申报时间处于假期,请申报人及学院(部)务必遵守每个流程的截止时间,对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方式:8453952613504468308(同微信)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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