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为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鼓励学生开展实践创新活动,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办法》,现开始组织本科生奖励学分的申请工作。
一、奖励学分的认定范围
凡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校名义在学科竞赛、科技和科研活动、文艺体育活动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按《吉林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申请获得相应学分奖励。
二、奖励学分的认定程序
1.申报个人需提交材料:《吉林财经大学奖励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获奖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科研成果原件(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一份。
2.申报学生所在学院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的相关材料由申报个人报教务处审批。
三、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1日11:00前。
四、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教务处综合科(综合楼131室),联系电话:0431-84539326。
五、特殊说明
1.申请奖励学分的相关要求参见《吉林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办法》。
2.学生获得的奖励学分可替代通识选修课的学分,成绩认定为75分,并记入学生的成绩档案。
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奖励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2:奖励学分认定标准.doc
吉林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