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等学校 教材选用使用监测评价机制的通知》(吉教高〔2022〕25 号) 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学校教材选用使用监督管理,建立教材 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提升教材选用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组织课堂教 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通过教材评价,形成教材选用机 制、使用反馈机制,使教材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教材 的选用提供依据。
二、评价方式
教材质量评价采用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以及学校教学 督导抽评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三、评价标准
学校所有选用教材均须开展教材质量评价,评价的内容 主要包括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适用性、 规范性和印刷质量等。具体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请参见 《吉林财经大学教材选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
(附件 1) 。
四、评价办法
教材质量评价工作按阶段性评价与随机抽评相结合的 原则进行。原则上每学年春、秋两个学期中期 (春季学期的 5 月下旬、秋季学期的 11 月下旬) 由教务处与教学单位根据 本办法组织开展工作。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督导抽评工作, 各教学单位负责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工作。
( 一) 学生评价。每学期中期,各教学单位以专业为单 位,组织学生对该专业本学期使用的教材进行评价。通识必 修课程使用的教材学生的参评率不得低于使用该教材学生 人数的 30%,其它课程使用的教材学生的参评率不得低于使 用该教材学生人数的50% 。各教学单位不允许对学生的评价 活动进行任何形式的导向或暗示。每位学生都应本着客观、 公正、严肃认真的态度由本人对自己使用的教材做出全面的 评价,不得由他人代评。学生认真填写《吉林财经大学教材 选用质量评价表 (学生用表) 》 (附件 2) ,教学单位收回 评价表,按教材统计出单个学生评价得分数和所有学生评价 得分数的平均值。
(二) 教师评价。每学期中期,各教学单位以系 (教研 室) 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该专业本学期全部课程的选用教材 进行质量评价,填写《吉林财经大学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教
师用表) 》 (附件 3) ,按教材统计出单个教师评价得分数 和所有教师评价得分数的平均值。
(三) 督导抽评。学校教学督导抽评工作在各教学单位 组织的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根据工作 需要择时组织,评价办法与教师评价办法相同。
五、评价结果
( 一) 统计填表。每本教材质量评价综合分数由各教学 单位组织的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的结果综合得出 (学生评价 得分数平均值的 50%与教师评价得分数平均值的 50%之和) 。 各教学单位须逐项认真填写《吉林财经大学教材选用质量评 价情况统计表》 (附件 5) 按时报送到教务处。学校督导组 抽评结果单独计算。
(二) 评价结论。优秀(100-90 分) 、良好(89-70 分) 、
合格 (69-60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对于教材质量评价 结论为优秀和良好的教材,在使用上可保持其相对的稳定性; 对于教材质量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教材,必须及时调整和更 换,禁止不合格教材继续使用。
(三) 资料保存。各教学单位将收回的《吉林财经大学 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 (学生用表) 》 (附件 2) 、《吉林财 经大学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 (教师用表) 》 (附件 3) 分别 按教材装订,每册一本,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吉林财经大学教材选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 附件 2:吉林财经大学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 (学生用表) 附件 3:吉林财经大学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 (教师用表) 附件 4:吉林财经大学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 (督导用表) 附件 5:吉林财经大学教材选用质量评价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