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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考场规则

发布日期:2024-06-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的指令。

二、考生需携带吉林财经大学校园卡(参加补考、重修的考生还应同时携带当次有效的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考生必须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坐,并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查验。

三、考生必须试前备齐考试所需的文具和教师指定的工具书及计算工具,凡将书籍、笔记、纸张、书包、电子设备(手机、平板电脑等)等涉嫌物品带入考场者,必须在考前十分钟,按照监考教师的要求将涉嫌物品存放在指定的地方。考试开始后,如发现考生桌面上、课桌内及旁边座位上放有上述物品,不管是否属于本人物品、是否与考试有关,均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时间若未另行通知,均为2小时,考生应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者,做缺考处理。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五、领取试卷时,每位考生只准领取一份;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凡将试卷带离考场者,多领多答试卷者,均按作弊处理。

六、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按要求首先填写自己的班级、学号和姓名。在答题卡上答题要求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上答题要求用蓝色或黑色字迹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

七、考生不得就试卷内容向监考教师提出询问。如有试题印刷不清楚等不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可以举手询问,监考教师当众回答。

八、考生不准将装订好的试卷拆开,如试卷因装订不牢散开或试卷有问题时,应及时举手报告,由监考教师处理;试卷只准放在自己座位正前方桌面上,除试卷翻页时可以将试卷拿离桌面外,一般不准将试卷拿离桌面,更不准将试卷拿离桌面举高查看。

九、考试中应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随意走动、传条、示意、对答案,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试卷,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准借用他人文具;不准抢夺、窃取他人试题、答卷、草纸,不准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若有人强迫考生为其作弊提供方便,考生必须坚决拒绝并立即向监考教师报告);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特殊情况离开考场需有监考教师陪同);开卷考试中,不准借用别人的书本、笔记等资料,不准说话,不准使用电子设备;口试抽签以一次为准,不得要求更换题签。

十、一经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教师要求交卷并迅速退出考场。拖延交卷者,试卷作废,监考教师有权拒收。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