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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6-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适应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管理体制,加强与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落实《吉林财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建“育人立校”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吉财大发〔202280号)》,深刻认识和理解高等学校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对全校多种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加强管理和规范,构筑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教学组织体系,形成全校教师思考教学、研究教学、勇于创新的教学生态,营造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文化氛围,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内涵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基层教学组织的常态化建设和规范化发展,增强教学单位的办学主体意识,提升全校教育教学工作质量意识,形成有特色的基层教学组织理念与文化,为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开展常态化教学研究与实践活动,调动和激发教师深入参与教学、潜心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教师执教能力与教学研究水平,培育教师乐教的教学文化,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三、组织设置

基层教学组织是教师教学共同体,是落实本科教学任务、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含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等)、承担群体性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学习等的最基本教学单位。

(一)设立原则

院(部)应按照本单位所开设的课程(群)或本科专业设置,主要是课程(群)或专业的规模、建设任务和教学发展规划,设立基层教学组织;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立应与学校现行学科制与专业负责人制相互支撑,共同提升专业、学科、课程建设水平;

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要涵盖学校所有专业学科或课程,所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任课教师(含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师资)都应参加到一个或多个教学组织中,实现基层教学组织的全覆盖。

(二)基本类型

各教学单位应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性质统筹规划,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自主设置不同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内容应覆盖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可参考但不局限以下几种类型组建基层教学组织:

1.系(教研室):是学院(部)以学科专业设置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的机构,组织教师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协助院(部)开展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改革活动。新建立的系(教研室)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教师人数达到7人的系(教研室),可增设副主任1人协助主任工作。

2.课程组(教学团队):以从事具有相同或相关性课程模块教学的团队为单位建设。以课程教学质量提升为主要任务,主要开展教学大纲编写与修订、课堂教学运行、课程资源建设、课程教材编写、教师培训与教学研讨等工作。

3.实验教学中心:以实验中心为单位,以专业实验室为单元进行组建。以完成公共专业实验教学任务为主要目标,主要开展专业实验教学及其研究工作,原则上一个学院只设立一个实验中心。

4.交叉教学组织(虚拟教研室):以具有创新性的教学研究与实践团队为单位组建,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建设。以探索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经验为主要任务,主要开展以交叉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特色课程资源建设研究、教学模式创新研究、创新教师队伍建设研究等工作。

(三)人员组成

1.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广大一线教师应至少加入一个基层教学组织,鼓励教师加入多个基层教学组织,但至多不超过3个。

2.根据基层教学组织的性质和覆盖范围,合理确定规模,人数至少应达5人,原则上不超过20人。

3.合理安排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负责人应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突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鼓励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担任负责人。

四、职责任务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要以提升课程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效、课程建设成果、教育教学效果等为抓手。

(一)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师德建设标准和要求,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格遵守教师行为规范,引导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努力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持续优化课程体系和知识体系,明晰课程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映射关系。

(三)抓实日常教学管理。科学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认真落实教学任务、教材选订。履行课堂质量主体责任,抓实备课、授课、课后反思、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考查、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档案归档等主要教学环节。

(四)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持续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优秀教材建设;积极开设新课,开设研讨课、在线开放课程等课程;编写高质量教材和实验指导用书;开展集课程、教材、教辅资料、课件、试题、作业、案例等于一体的线上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引进一流大学教育教学资源;推进政产学研协同,注重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密切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及行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促进学科融合、专业融合。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背景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式等,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教与学的深刻变革。组织好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与实施,及时固化教育教学成果并积极应用与推广。

(六)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梳理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大纲设计、教案编写、课堂讲授、实验实训、作业论文、考核评价等教学环节,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与研究成果。

(七)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严格执行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集体备课制、定期研讨制、新教师上讲台准入制、开新课新开课试讲制等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教学观摩、听课评课、教学研讨、集体备课等形式多样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形成氛围融洽、能力互补、开放共享的基层教学组织文化。

(八)传承组织文化。基层教学组织应总结经验,凝练思想,通过传帮带,传承组织文化;学习并落实国家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组织建设;激发基层教学组织的内生动力,发挥基层教学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动基层教学组织体系和能力建设。

五、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方式

基层教学组织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和定期考核;各教学单位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考核标准,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组建、管理、日常考核。

基层教学组织的组建,需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论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备案表及汇总表附后)。跨学院组建的基层教学组织,由负责人所在单位归口管理。

(二)考核方式

1.考核目标

评价基层教学组织工作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促进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开展,建立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工作管理、评价与激励机制,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聘任提供重要依据。

2.考核内容

从日常管理、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质量监控、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综合评价(评价标准参见附件“吉林财经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参考指标”),实施分类管理。

对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材料、教学活动记录、教学管理与运行效果、专业建设成果、课程建设成果、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师资队伍建设成果、教材与教学资源建设成果、教学管理创新成果、教学文化成果等。

3.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分为学院评审与学校抽检两个阶段。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学院组织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工作。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工作由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学院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归档。教务处对各学院考核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抽检,并公布和反馈抽检结果,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要求限时整改。

学校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作为学院绩效考核、教学督导检查、各类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考核合格为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学校各教学奖项、教学项目的必要条件。连续两届考核不合格的教学团队、课程组取消备案。

(三)保障机制

1.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考核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经学院择优推荐后可参加评选。根据评选结果,学校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及个人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申报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省优秀教学团队。

2.学校将积极为基层教学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活动场地和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3.各单位通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典型激励和工作约束机制,促进各单位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摆在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基层教学组织有序运行,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