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档案是指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内容一般包括:教学文件、教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习档案。为了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学档案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由学校档案部门、教务处以及与教学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信息管理中心实行分级管理。
(二)学校档案部门的职责
1.贯彻有关教学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教学档案的建档及管理工作;
2.负责对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单位送交学校档案部门存放的教学档案进行整理、鉴定、保管和统计,维护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相关档案的使用寿命;
3.按规定开展教学档案的开放与利用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三)教务处以及与教学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的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教学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和健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切实把教学档案工作纳入教学管理中;
2.确定一名副处长主管教学档案工作,加强与学校档案部门的联系,协同做好教学档案工作;
3.教务处各科均应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在科长的领导下,做好本科的教学档案工作:一是按照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分工管理的规定,将本科负责保存的教学档案材料收集并积累起来,合理分类、编目、立卷归档、妥善保管;二是在学校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将需移交学校档案部门保管的教学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组卷,保证归档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归档的教学档案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号准确、卷内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三是主动接受学校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在规定时间向校档案部门移交相关教学档案。
(四)各学院(部)及信息管理中心的职责
1.确定一名副院长(副主任)主管教学档案工作,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
2.学院(部)教学秘书(信息管理中心应指定一名兼职档案人员)负责上级部门下发的特别是本单位形成的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好各类教学档案,并按规定提供利用;
3.各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有关人员等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督促教师及时向本单位移交教学档案,同时要保管好本单位的教学档案并提供利用。
二、教学档案分级分工管理的范围
(一)学校档案部门教学档案管理的范围
1.上级下达的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
2.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有关教育教学的各种请示、报告及批复;
3.学校各部门按规定向学校档案部门送交用以长期或永久保存的教学档案。
(二)教务处等与教学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教学档案管理的范围
1.综合类
(1)上级下达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
(2)教务处发至各学院(部)的教学管理的文件;(长期)
(3)教务处工作计划与总结(电子版);(长期)
(4)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定、规定、规章制度;(永久)
(5)教务处组织召开的专业、课程建设等专业性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长期)
(6)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各种请示、报告及批复;(永久)
(7)各种教学工作简报、教学督导简报、汇报材料;(长期)
(8)关于教学工作的统计报表。(长期)
2.教学管理类
(1)每学期开课计划、执行计划调整报告、课程安排表(长期)
(2)校历表、教学日历、教学任务通知书;(五年)
(3)教师排课数据、任课教师名册;(五年)
(4)调、停课申请表;(五年)
(5)教室使用申请表;(五年)
(6)开课统计表。(五年)
3.教学研究类
(1)学校教育思想观念讨论材料;教学研究的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五年)
(2)教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课题、调查报告;(长期)
(3)获奖的各级、各类教学成果材料。(长期)
4.教学质量类
(1)上级和学校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文件;(长期)
(2)各类教学检查的通知、总结和原始材料;(五年)
(3)各种教学评估工作资料;(五年)
(4)各个教学环节检查的调查表、资料、总结、通报;(五年)
(5)教学督导组工作情况汇报(学生信息员反馈表、听课意见反馈、
听课表、教学建议)(五年)
(6)校、学院(部)、系(教研室)领导听课记录;(五年)
(7)教学大奖赛、优秀教师教学观摩材料;(五年)
(8)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五年)
5.教学改革类
(1)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方面的材料;(长期)
(2)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的资料;(永久)
(3)教学改革立项、检查、成果资料;(永久)
(4)学院和教务处组织的教学改革研讨会材料;(五年)
(5)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申报与评审资料。(五年)
6.课程建设类
(1)全部课程教学大纲(含考核要求);(长期)
(2)课程建设规划及有关资料;(永久)
(3)优秀课程、精品课程评审相关材料;(永久)
(4)课程体系改革研究课题、成果及有关申报表;(长期)
(5)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评审材料。(永久)
7.专业建设类
(1)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及各专业建设规划;(永久)
(2)本科专业目录;(永久)
(3)各年度、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表;(长期)
(4)专业设置、调整、更改名称及学制的规划、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
(5)新增专业申报材料、上级批复文件;(永久)
(6)有关专业评估办法、自评报告、评估结论;(长期)
(7)学校历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材料;(长期)
(8)特色专业建设点、专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评审相关材料;(永久)
(9)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审相关材料。(永久)
8.教材建设类
(1)教材建设规划;(长期)
(2)教材建设立项、评审、检查、验收等材料;(五年)
(3)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指导书、校内自编教材、实验教材;(长期)
(4)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奖目录及报批材料;(永久)
(5)校级优秀教材奖目录;(长期)
(6)各专业使用教材目录;(长期)
(7)列入国家规划教材情况。(永久)
9.师资类
(1)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长期)
(2)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表;(五年)
(3)教师年度任职情况考核表;(五年)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五年)
(5)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审批表;(五年)
(6)教师进修申请表、结业登记表;(五年)
(7)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表;(五年)
(8)教师资格认定表;(永久)
(9)选调教师审批表;(五年)
(10)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成绩;(永久)
(11)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长期)
(12)师资队伍建设研讨会资料; (五年)
(13)教学名师、主讲教师评选相关材料; (长期)
(14)教学团队评审相关材料。(长期)
10.考试、学籍、选课、学位类
(1)考试日程表、考试通报、考试总结、分析和处理情况;(五年)
(2)计算机定级考试和四、六级英语考试的有关文件规定、考试成绩;(长期)
(3)学生考试试卷;(五年)
(4)各科考试试卷评分标准、答案、考试成绩报告单、考试成绩统计分析;(五年)
(5)试卷评估资料;(五年)
(6)本科学生考试成绩报告单;(永久)
(7)学生辅修和第二学位材料;(永久)
(8)各种奖学金的评定、颁发情况;(长期)
(9)学生选课数据;(五年)
(10)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五年)
(11)学士学位授予者名单。(永久)
11.实践教学类
(1)实验、实习等实践类教学大纲;(永久)
(2)实习计划、实习总结;(五年)
(3)实验室建设规划、论证材料;(长期)
(4)实验教学材料,包括学生实验记录、实验教学总结等;(五年)
(5)校内、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情况及协议;(长期)
(6)学科竞赛相关材料; (长期)
(7)社会调查相关材料; (五年)
(8)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五年)
(9)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相关材料; (长期)
(10)综合性实践类课程或项目立项申报及结项验收材料。(长期)
12.现代教育技术类
(1)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资料;(长期)
(2)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规划及相关资料;(长期)
(3)网络课程资源建设材料;(长期)
(4)教学管理软件开发有关材料;(长期)
(5)教学技术成果奖评选、奖励的资料。(永久)
(三)学院(部)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1.上级下达的有关教学工作文件;(永久)
2.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办法、规定;(永久)
3.学院、部教学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五年)
4.学院、部教学工作会议记录;(五年)
5.各种教学简报、汇报材料;(五年)
6.本单位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实习大纲、实验指导书等;(永久)
7.课程表、校历、教学日历;(五年)
8.学生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结果鉴定材料;(五年)
9.学生实验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长期)
10.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长期)
11.重点学科建设论证、申报、审查材料;(永久)
12.新增专业申报材料;(永久)
13.教学检查、评估总结;(长期)
14.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及教学成果材料;(永久)
15.教师的教学研究论文、科研成果等;(永久)
16.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材料;(永久)
17.教学大奖赛、优秀教师教学观摩材料;(长期)
18.教师教学任务安排及教师工作量统计;(五年)
19.学院(部)、系(教研室)领导听课记录;(五年)
20.督导组听课意见反馈、听课表;(五年)
21.学院(部)组织学生评教结果;(五年)
22.教师使用教材目录;(长期)
23.各科考试试卷评分标准、参考答案;(五年)
24.考试成绩报告单、考试成绩统计分析;(长期)
25.本科生毕业论文(电子文档)成绩报告单;(永久)
26.学生毕业论文纸质文档;(五年)
27.本科生学位申请表;(五年)
28.学籍管理文件(学生学籍变更材料、学生登记表、成绩册);(永久)
29.各种奖学金的评定、颁发情况;(长期)
30.学生选课名单;(五年)
31.学生辅修名单、成绩单;(长期)
32.与学生培养有关的各种课内和课外活动资料,包括文字、声像、照片等,如各种竞赛、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长期)
33.涉及到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实践活动以及与教书育人有关的各种文字、声像、照片等资料。(长期)
(四)系(教研室)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1.系(教研室)教学工作总结;(五年)
2.系(教研室)教学研讨活动记录;(五年)
3.集体备课记录;(五年)
4.每学期教师任课名单。(五年)
以上未列及的教学档案,各部门、各单位应本着对教育事业负责的精神,主动收集,并与学校档案部门、教务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
三、教学档案的组卷、借阅和交接
(一)教学档案的组卷要保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并便于查考,原则上相同内容的材料组成一卷,同一内容的材料数量多时可分别组成若干卷。组卷的教学档案应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并编写文件目录;卷内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的排列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原则处理。
(二)各单位要建立教学档案的借阅制度,设立档案借阅登记簿,及时催还。借出的档案需要续借者要重新办理借阅手续,对无故逾期不还者,应停止其借阅并进行必要的说服教育,情节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离校和离退休人员在办理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
(三)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工作人员变动时,首先要做好档案交接工作,并经主管档案工作领导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岗;新的兼职档案员上岗,应由所在单位及时通知学校档案部门及教务处并须经学校安排参加档案工作培训。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