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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实验建设与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2024年第2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实验室建设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孙杰光、童猛

常务副组长:王菁华

副组长:岳宏、刘鹤、丁庆东、李宝永、马秀颖、祝国平

成员: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发展规划与 学科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教学单位(含其他设有实验室的单位)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2.制定学校实验室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执行;

3.部署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的各项工作,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4.负责学校实验室规划、建设、评估、调整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组织协调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5.负责组织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