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2024年第2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实验室建设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孙杰光、童猛
常务副组长:王菁华
副组长:岳宏、刘鹤、丁庆东、李宝永、马秀颖、祝国平
成员: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发展规划与 学科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教学单位(含其他设有实验室的单位)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2.制定学校实验室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执行;
3.部署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的各项工作,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4.负责学校实验室规划、建设、评估、调整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组织协调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5.负责组织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