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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等精神,不断创新人才培养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进一步推进吉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大创计划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 学校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并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模式,统一组织实施大创计划。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大创计划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大创计划的宏观管理,包括政策制定、资源协调、监督实施、成果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大创计划”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大创计划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本学院的大创计划,负责对本学院校级项目的立项推荐、中期检查、校级项目的结项审核。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六条 大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七条 大创计划分为校级项目、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三个级别

(一)校级项目。由学院按照年度项目建设数量进行初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校级立项项目

(二)省级项目。由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评审,推荐优秀项目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后,确定为省级项目。

(三)国家级项目。由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优秀省级项目参评国家级项目,经教育部评审后确定立项为国家级项目。

申报条件

(一)大创计划项目面向吉林财经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一、二、三年级学生申报,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

(二)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不影响各学期课程的学习。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三)项目研究周期为 1年,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作为负责人每名学生每年只能申请 1 项目,上年度未完成的学生不得新申请项目。

(四)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 1-2 名,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有较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全程指导

(五)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能提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所需的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支持学生完成训练项目。

工作流程

(一)大创计划项目每年进行一次立项工作。办公室于每年3-4月开始组织项目申报工作,5月中旬学院组织初评,5月底学校组织立项评审。

(二)学院指导小组对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初审,并按要求遴选推荐到校级立项。

(三)办公室对项目进行校级立项审核,根据审定结果予以校级立项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或答辩评审,综合评审分数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立项,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上报省教育厅。

第十条 创新训练与创业训练项目评审,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一)项目成员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和基本业务素质,具有初步的综合研究能力,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组建团队;

二)项目负责人组织能力较强,团队成员分工合理,指导教师具备专业能力并能指导到位,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项目团队成员及指导教师对课题领域的研究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研究的技术路线清晰、阶段划分合理、阶段性任务及成果明确;

)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际意义,研究目的明确、原理可靠、方法科学,具备研究的可行性在研究对象、应用理论、采用方法或实现路径等某一或某几方面具有创新性;

(五)项目的难易程度适合团队能力,所需研究及实验条件能够得到基本满足;

(六)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有明确的经费使用计划,设备、材料等管理责任明确

第十 创业实践项目评审,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一)项目成员具有旺盛的创业热情,具备基本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沟通实践能力较强,团队具有基本的专业与特长组合;

(二)项目选题建立在充分的市场分析基础上,具有一定技术或专业依托,鼓励从我校教师的科研成果、特别是我校大学生的创业实践中进行选择;

(三)应建立清晰的公司化运作方式,明晰利益关系,建立基本的组织架构与制度框架,明确团队成员的角色分工;

(四)要编写规范的商业计划书,有基本的商业模式设计,有较详细的公司运营计划,有明确经营目标,基本运作条件和资金的需求应在现实可实现的范围内;

(五)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要有风险意识,明晰项目风险,建立规避机制。如项目失败,应能进行合理清算,尽量减少损失;

(六)项目负责人能发挥核心作用,团队成员各尽其职关系融洽,指导教师具备专业水平或管理经验,并能指导到位;

(七)项目组聘请企业指导教师,签署指导协议。

第四章 项目运行与管理

第十 中期检查

所有立项项目均需进行中期检查,团队通过学校大创系统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指导教师和学院指导小组对各项目工作进度、财务执行情况、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应提出及时终止项目运行的建议办公室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 项目结题

(一)每年5-6月份,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按计划完成后,项目组经指导教师和学院指导小组审核后,向办公室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所必需的全部材料,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进行现场答辩。

(二)创新训练项目,应完成立项申请书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支撑材料充分翔实,项目成果达到预期指标,提交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创新创业竞赛获奖、产品实物、产品模型或软件系统等。

(三)创业训练项目,应完成申报书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项目支撑材料充分翔实,项目成果达到预期指标,完成规范的商业计划书提交训练成果,训练成果包括:创新创业年会参会展示、项目路演视频、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公司营业执照公众号、视频号、短视频、APP

(四)创业实践项目,团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项目支撑材料充分翔实,项目运作达到预期指标,鼓励项目做大做强,并以多种方式引入技术、资金、生产和市场等合作者。创业实践项目需注册公司,开展相关业务。需要提交创业报告和创业成果,创业成果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营业额证明材料、项目路演视频等。

)发表论文须注明“吉林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署名次序为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外的第一作者研究内容与项目相关的文章可认定有效

第五章 条件保障

第十 经费管理

(一)大创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于学校划拨的专项经费。项目资助经费由各学院、财务处共同管理,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项目统一拨付到项目负责人,保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变更用途。

(二)学校提供项目资助经费,经费的使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级别

项目类型

经费标准(元)

备注

国家级

创新训练项目

3000

项目资助经费不可累加获得,项目立项后启动经费可一次性现金发放,后续资助经费视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审批发放。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5000

省级

创新训练项目

1000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3000

校级

创新训练项目

500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1000

(三)学校设立大创计划资助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项目启动可获得资助经费的30%,中期检查通过后可获得资助经费30%,结项评审通过后获得资助经费的40%。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

(四)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实验费、资料费、调研费、耗材费、论文版面费、会议费、差旅费及创业实践相关费用等必要开支。

第六章  监督与激励

十五条 学校为结项的大创计划项目指导教师一次性计算教学工作量。国家级项目计6课时,省级项目计5课时,校级项目计4课时,每位指导教师每个年度指导项目不超过10项,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分别计算工作量,多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一个项目由第一指导教师分配其课时。

十六 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依据项目完成情况负责人可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具体标准参见《吉林财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实施细则》。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内容由吉林财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吉林财经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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