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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毕业实习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发布日期:2024-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毕业实习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中极其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强毕业实习管理工作,提高毕业实习质量,使我校毕业实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实习的形式

毕业实习分为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形式。

各学院应努力挖潜,尽可能多地安排集中实习,每年都要保证集中实习占一定的比例。要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加强监控,以保证实习效果,尤其要对分散实习严格管理,以免流于形式。

二、毕业实习的组织与实施

毕业实习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

教务处负责对毕业实习工作的规范、组织协调与监控。其主要职责是:对全校毕业实习工作进行布署;审核各专业的毕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监控毕业实习全过程;总结全校毕业实习工作;组织毕业实习工作经验交流等。

(二)各学院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具体实施

1.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各学院要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本单位毕业实习计划和大纲,组织、落实毕业实习工作,检查监控毕业实习过程,并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2.毕业实习大纲的编写

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实习大纲。

实习大纲内容应包括:(1)毕业实习的性质和目的;(2)毕业实习的主要内容;(3)毕业实习的具体要求;(4)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5)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3.毕业实习计划的制定

毕业实习计划是组织和检查毕业实习的主要依据。各学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包括:(1)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2)实习基地或实习点的安排情况;(3)保证毕业实习质量的具体措施;(4)毕业实习工作的进程;(5)其他。

在实习基地或实习点进行集中实习的,还应编制具体的实施计划

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四周。不能用学年实习替代毕业实习。

各学院应在每年11月下旬将本单位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报教务处。毕业实习计划不得随意变更。在执行毕业实习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毕业实习时间、地点、人员的,须书面说明原因,报教务处备案。

4.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

各学院应选派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任职资格、有一定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助教也可以协助毕业实习的指导工作。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学生不超过15名。

各学院应根据实习工作的需要,聘请实习单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学生毕业实习的兼职指导教师。

5.毕业实习的思想动员工作

各学院要在毕业实习开始前,组织学生学习毕业实习的相关管理文件,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以增强实习的自觉性。

6.毕业实习工作的检查、总结

学生实习期间,各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指派专人到各实习基地(实习点)进行检查,了解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和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后认真填写《集中实习检查记录表》。各学院还应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指导和过程监控。

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在两周内认真做好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依据毕业实习管理档案模板和学生毕业实习档案模板(见附件),形成毕业实习管理档案和学生毕业实习档案,存档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三、实习单位的选择与利用

(一)选择实习单位应遵循的原则

1.能满足毕业实习教学目标的要求;

2.就地就近,节约开支;

3.有利于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撰写相结合。

(二)毕业实习单位的利用

各学院应将毕业实习尽量安排在实习基地进行,提高实习基地的利用率,对于实习基地不能满足实习安排的,应广泛地利用各个实习点。

四、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学院毕业实习计划的要求,提前与毕业实习单位有关人员联系,安排落实毕业实习的有关事宜,包括毕业实习岗位、毕业实习内容和要求、毕业实习日程等。

(二)对于集中实习,指导教师应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与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协商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并认真执行。指导教师要经常深入实习现场,进行毕业实习的指导工作。对于分散实习,指导教师也应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并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跟踪指导,认真填写《分散实习跟踪指导、监控记录表》,有条件的指导教师也应到学生所在实习单位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

(三)指导教师应经常检查学生实习情况,组织学生交流心得体会,并定期向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生实习情况。

(四)指导教师应督促、检查学生做好实习记录,指导、审阅、批改学生实习报告,参照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填写学生实习鉴定,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并配合学院完成毕业实习管理档案和学生毕业实习档案。

五、毕业实习对学生的要求

(一)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毕业实习大纲和计划进行毕业实习,认真做好毕业实习记录,撰写毕业实习报告。

(二)严格遵守学校和毕业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考勤纪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保密制度等)。尊重指导教师和有关人员,听从指挥,虚心学习,认真完成实习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积极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参加适当的劳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以增进友谊,融洽感情,密切与实习单位的关系。

(四)严格要求自己,谨言慎行,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六、成绩考核与评定

毕业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在毕业实习中的表现、毕业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和毕业实习报告撰写质量等方面综合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

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学生毕业实习档案模板

2.吉林财经大学毕业实习管理档案模板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