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使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是保证并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使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提出如下意见。
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由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系统、教学质量监控内容系统、教学质量监控运行机制与方法系统、教学质量保障系统构成。
一、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系统
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是教学管理组织为了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通过责权的分配、层级的统属关系和团体意识所构成的能自我调节的一个组织系统。较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系统包括决策指挥系统、参谋咨询系统、执行运作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
(一)决策指挥系统
由校级领导组成教学工作决策指挥系统,党委书记、校长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高等教育发展的状况和趋势,结合学校的现实状况,决定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等重大问题;审定学校教育教学政策,审查批准全校性重要教学质量管理活动。
(二)参谋咨询系统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是教学质量的参谋咨询系统。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与教学有关的政策,对重要教学工作进行指导,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教学督导组对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执行系统
建立学校、学院(部)、系(教研室)三级教学质量执行系统。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执行机构,在教学质量监控中发挥主导作用。代表学校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对学院(部)教学活动统一进行组织、协调;抓好教学的组织安排及教学运行中的质量调控,收集、整理、分析并反馈各种教学信息,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检查评估;代表学校对各学院(部)、各专业教学工作进行质量管理,指导各学院(部)的教学工作。
由专家组成的教学督导组以促使教学质量提高为目标,以服务于教学与教学管理为宗旨,以信息收集为手段,充分发挥其监督、反馈、指导和评价作用。
各学院(部)在教学质量监控中起主体作用。主要职责是依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指导思想以及教学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所属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相关办法;对本单位各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检查等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搞好教学基本建设;指导系(教研室)对所属教师和课程进行教学质量管理,并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
系(教研室)在教学质量监控中起基础作用。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学校、学院(部)教学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所属教师和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教学质量管理,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进行课程教学改革,交流教学经验,反馈教学信息,并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辅导和管理。
教师在教学中负责督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由班级学习委员担任的学生信息员代表广大学生反映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教学信息。
二、教学质量监控内容系统
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是有机的、统一的整体,贯穿于教学管理的各方面。从教学管理过程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对教学计划、教学运行及教学效果的教学质量监控;从教学管理层次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对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和日常管理中的教学质量监控。其中,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风与学风建设等方面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
(一)学科专业建设
学科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各专业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对应的课程和实践教学体系,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师资队伍,专业特色,教学改革等。
学科专业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学科专业设置符合社会需要,专业数量与学校规模相适应、多学科协调发展、能体现综合性财经大学优势,不断形成并加强学科专业特色。开展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健全专业预警、退出机制。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各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规格,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体系满足人才培养目标、规格;逐步形成专业特色。
教务处、研究生部负责学校总体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的制定及运行管理,各学院负责内部各专业建设规划的制定及运行管理。
(二)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及各门课程的具体建设。
课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构建规范、完整、高质量、能满足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的课程体系;不断提高优秀课、精品课建设质量;加强教材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准入及退出机制。
教务处负责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管理,各学院(部)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实施的基本内容:备课、课堂讲授、辅导答疑、平时作业、考核等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组织。
课堂教学的总体要求是教师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工作规范、认真、高效,并能做到教书育人。
任课教师负责课堂教学的实施,并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四)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内容包括见习、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实习与实训、毕业论文(设计),也包括军训、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主要是社会调查、社会服务)、学科竞赛活动等。
实践教学的总体要求是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工作规范、认真、有效,达到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指导教师负责实践教学的实施,并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五)教风、学风建设
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和各教学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促进优良教风、学风的形成。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运行系统
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运行系统将监控内容、方法、机构、标准加以整合,构成一个封闭而通畅的回路,从而保证质量监控的有效运行。监控体系的运行系统包括确定控制目标,制定监控标准,收集信息,比较教学实施结果,确定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对策纠正偏差直至达到监控标准等程序。
我校的教学质量监控运行系统的主要方面可用“一二三四”概括,即一套教学信息收集与系统、激励与约束两个机制,三种教学检查、四项教学评估。
(一)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系统
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反馈是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运行的核心。学校建立校、院(部)两级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系统。
1.学校层面的教学信息收集、整理与反馈系统运行如下图所示:
2.学院(部)层面的教学信息收集、整理与反馈系统参照学校的设置、执行。
(二)教学激励和约束机制
1.教学激励机制
建立有效的教学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教书育人。主要包括:
(1)定期开展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评选活动。为鼓励学术造诣深、教学水平高的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学工作,确保本科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学校将定期开展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
(2)定期开展教学练兵、教学竞赛活动,激发广大教师钻研教学、投身教学的热情,在教师中弘扬奋发向上的精神,倡导爱岗敬业的风尚。
(3)鼓励学院积极申报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对获得立项的专业,学校将予以重点扶持,并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加强课程建设,对各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的建设给予政策倾斜。
(4)定期进行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表彰优秀教学成果获奖人员。
(5)组织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立项和综合性创新性实践教学项目立项工作,对立项课程和教师给予资金支持和奖励。
2.教学约束机制
强化教学约束机制。在教师中实行教学质量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岗位调离制;严格执行《吉林财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条例》;将学院(部)教学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学院(部)负责人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建立专业预警机制,将专业评估结果与专业建设经费、专业招生数量挂钩,对评估不合格的专业,将责令其限期调整、整顿,或撤销该专业。
对学生学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三种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分常规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三种具体形式。三种形式的教学检查在内容上有所交叉,但各有侧重。
1.常规检查主要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抽查,以学院(部)和系(教研室)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教学要件(包括集体备课情况、教学日历、大纲、教材、教案等)的准备情况、教师上下课时间的遵守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情况。
2.定期检查包括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教学要件的准备情况;教学设施保障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教学软件、设备运行等情况。
期中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教师执行教学进度情况、教师的教学质量情况、各级领导听课情况、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方面的情况。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部)需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务处联合督导组召开全体教学信息员座谈会,从不同层面听取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处理。
期末教学检查。主要内容是:本学期开设的各门课程教学进度的完成情况、期末考试考风考纪遵守情况、试卷的命题和评阅情况、本学期教学文件整理与建档等情况。
3.专项教学检查。是对某一项或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的专门检查。包括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情况检查、专业建设情况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毕业实习工作检查、实验教学情况检查、双语教学情况检查、集体备课情况检查等。专项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定期教学检查进行。
(四)四项教学评估
切实加强并完善校内各项教学评估,主要包括:
1.专业评估。专业评估对象是我校所有的本科专业。对新设置的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学校在招生两年后进行检查评估,其他专业原则上每五年评估一次,也可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单独进行。
2.学院(部)评估。学校根据《吉林财经大学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对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原则上每五年进行一次。学院(部)评估结果是考核学院(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3.学生评教。学生评教每学期进行一次。通过学生评教,为学校和各教学单位掌握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状况提供信息,为教师正确认识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提供参考,为评职评优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4.教师评学。教师评学每学期进行一次。通过教师评学,从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上反映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学校有针对性地推动教学改革和强化教学管理工作。
四、教学质量保障系统
(一)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研究、教学组织机构等各方面,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
(二)师资保障
建立完善的教师聘任、考核和奖惩等机制;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满足学校发展要求,教师的数量、结构和质量满足教学要求。
(三)经费保障
教学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生均四项经费逐年有所增加;确保教学经费专款专用;确保教学经费使用合理、有效、公开、透明。
(四)设施保障
确保教学设施的硬件和软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语音室、体育设施、校园网等设施及后勤保障设施等)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并正常运转。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