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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重点教研课题招投标办法

发布日期:2024-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更好地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重点教研课题研究招投标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现实性原则。实行招标的教研课题必须是贴近教学中心工作,有助于解决教学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具有较强实践意义和较高学术价值的课题。

(二)可行性原则。实行招投标的教研课题必须是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集中力量有可能突破的课题。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教研课题招投标工作必须以公开竞争为前提,充分体现公平性和公正性,切实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利益。

二、管理机构

教务处是学校重点教研课题招投标的管理部门,主持、组织和协调招标工作。主要负责以下工作:收集并审定招标课题指南,发布招标公告;审定招标书,确定中标条件;确定招标与开标方式;组织开标、评标,并确定中标者。

三、程序

招标依如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课题指南,发布招标公告。教务处针对教学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招标课题,发布招标公告。

(二)投标。凡具有完成招标课题能力的我校教职工,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均可参加投标。投标者应实事求是地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吉林财经大学重点教研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三)评标。教务处收到投标申请后,组织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标小组进行评议,确定中标课题。

四、课题批准与签约

(一)经评议通过的中标课题及中标人由教务处报主管校长批准,并予公示。如无异议,下达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与教务处签订课题研究合同。

(三)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要求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定期向教务处报告研究进展情况,接受监督。

(四)中标课题经费划拨与使用事宜参照《吉林财经大学教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