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规章制度

教学改革与研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教学改革与研究 >> 正文

吉林财经大学教研成果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4-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开展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成果奖励对象

学校教师以吉林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教研成果,均为本办法的奖励对象。

学校设立教研成果奖励专项经费,支持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

二、教研成果奖励范围

 (一)教研项目立项和结项:各级各类纵向、横向教研项目。

 (二)发表教研论文:在《吉林财经大学教研成果奖励期刊目录》所列期刊、报纸上发表的教研论文。

 (三)出版教育教学著作(译著)、教材:在《吉林财经大学教研成果奖励出版社目录》所列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译著)、教材,列入国家规划教材、获奖教材

 (四)社会服务教研成果(获得批示及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等)。

 (五)获得的教研成果奖项。 

三、教研成果奖励标准

(一)教研项目奖励标准

1.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基金课题,给予项目负责人立项奖励,奖励金额为立项经费的25%(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上述项目结项鉴定为合格及合格以上者给予结项奖励: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给予结项奖励8万元,一般课题、青年基金课题结项奖励5万元。

2.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课题,给予项目负责人立项奖励,奖励金额为立项经费的25%(最高不超过5万元);上述项目结项鉴定为合格及合格以上者给予结项奖励2万元。

3.获得教育部无经费课题,有明文规定经费匹配的,按规定执行;无明文规定的,按同类别课题平均资助强度的50%给予经费支持;课题结项鉴定为合格及合格以上者,每项给予结项奖励0.5万元,此类课题均不给予立项奖励。

4.获得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吉林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分别给予课题负责人立项奖励0.2万元、0.1万元;课题结项鉴定为合格及合格以上者,每项给予结项奖励0.5万元。

5.获得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给予课题负责人立项奖励0.2万元,课题结项鉴定为合格及合格以上者,每项给予结项奖励0.5万元。

6.获得中国高教学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分别给予课题负责人立项奖励0.2万元、0.1万元,结项鉴定为合格及合格以上者,每项给予结项奖励0.5万元。

获得吉林省高教学会重大、重点、一般课题,结项鉴定为合格及合格以上者,分别给予课题负责人结项奖励0.5万元、0.3万元、0.1万元。

6.各级各类项目如果超期结项,不再给予结项奖励;如果被立项单位清理,将追回学校给予的全部款项。项目超期的认定,以立项单位结论为准。

7.各类横向教研项目按到账经费金额的10%给予项目负责人立项奖励,项目结项后(以结项证书或者正式结项文件证明为准)按到账经费金额的10%给予结项奖励。一个项目立项和结项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教研论文奖励标准

为鼓励我校教师发表高层次有影响力的教研论文,特对论文奖励标准作如下规定(以下所指教研论文需与高等教育相关,并制定《吉林财经大学教研成果奖励期刊目录》(详见附件1)。

1.中文期刊分为ABCDEF六类。在A类期刊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在B类期刊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1.5万元;在C类期刊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在D类期刊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0.3万元;在E类期刊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0.1万元;在F类期刊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0.05万元。

2.学校给予奖励的外文期刊包括国际检索来源期刊、国外一级学会主办期刊、国外各大学学报。国际检索来源期刊含《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科学引文索引》(SCI)和《工程索引》(EI)来源期刊)。奖励范围为以外文在以上收录期刊发表且被该检索正式收录的教研文章。论文收录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统计分析中心提供的检索报告为依据。在SSCI(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检索收录的外文期刊(JCR分区12区)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在SSCI检索收录的外文期刊(JCR分区34区)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在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检索收录的外文期刊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在SCI(科学引文索引)JCR分区1区外文期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在SCI检索JCR分区2区外文期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在SCI检索JCR分区3区外文期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在SCI检索JCR分区4区外文期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在EI检索收录外文期刊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在开源期刊(OA期刊)发表外文教研论文没有被SCI检索JCR分区收录的按E类期刊给予奖励。各种国际会议检索论文一律按E类期刊给予奖励。各类检索收录论文奖励以学校科研处统一到科技查新机构开具的检索报告为准。在国外一级学会主办期刊所发表教研论文按C类期刊给予奖励,在国外各大学学报所发表的教研论文按D类期刊给予奖励。

3.教研论文被转载的,按转载刊物级别增加奖励,但是,如果一篇论文被多处转载的,则按最高级别转载刊物标准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教育教学专著(译著)奖励标准

自费在《吉林财经大学教研成果奖励出版社目录》(详见附件2)A类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每部奖励2万元,在B类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每部奖励1万元;由学校各类专项资金资助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在A类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每部奖励1万元,在B类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每部奖励0.6万元;译著每部一律奖励1万元申报者的专著或译著应与本人从事的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相关相近。

(四)社会服务类教研成果奖励标准

1.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者试点的咨询类教研成果,每项奖励10万元;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推介并有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教研成果,每项奖励5万元;获得省部级领导人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者试点的咨询类教研成果,每项奖励3万元。

2.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但没有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试点的咨询类教研成果,每项奖励3万元;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推介的教研成果,每项奖励2万元;获得省部级领导人批示但没有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试点的咨询类教研成果,每项奖励0.5万元。

上述采纳是指教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被各级人大机构立法通过,或者政协机关通报给各级党委或政府且被党委或政府部门明确采用;(2)各级党委(组)或政府以正式红头文件下发。被采纳或试点的咨询类教研成果必须提交该级党委或政府正式红头文件的采用证明方可给予奖励。

(五)教研成果获奖奖励标准

1.国家级成果奖:获得国务院颁发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100万元,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奖励20万元。

2.教育部成果奖:获得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奖励20万元,二等奖奖励10万元,三等奖奖励3万元。

3.省级成果奖:获得吉林省政府颁发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奖励5万元,一等奖奖励3万元,二等奖奖励2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

4.长春市政府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奖励1万元,二等奖奖励0.5万元,三等奖奖励0.3万元。

5.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每项奖励0.8万元,一等奖奖励0.5万元,二等奖奖励0.3万元。

6.获得中国高教学会优秀高教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奖励0.8万元,二等奖奖励0.6万元,三等奖奖励0.3万元;获得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吉林省高教学会优秀高教科研成果奖、吉林省教育技术成果奖,一等奖奖励0.3万元,二等奖奖励0.2万元,三等奖奖励0.1万元。

同一成果按最高获奖等级奖励,不重复奖励。

(六)列入规划、公开出版及获奖教材奖励标准

涉及奖励的教材均应为我校教师主编(或第一主编)的第一版教材,再版教材如改动内容超过原教材的60%则按新教材奖励。教材应与本人从事的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相关相近。教辅类教材按奖励标准的50%执行。

1.规划教材奖励标准

1)教材获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立项,给予立项奖励1万元;

2)教材获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给予立项奖励0.5万元。

2.公开出版教材奖励标准

《吉林财经大学教研成果奖励出版社目录》所列出版社中的公开出版的教材,按如下标准奖励:

1A类出版社奖励2万元,B类出版社奖励1万元;

2)国家级规划教材,追加奖励2万元。

3.获奖教材奖励标准

教材获得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一等奖奖励0.7万元,二等奖奖励0.5万元,三等奖奖励0.3万元。

四、申报、审批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将上一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教研成果进行登记,各单位统一打印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后一并报教务处。

2.教务处对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认定后,对拟奖励名单和金额上报校长办公会决定审批,将审批后的奖励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须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开具教研奖励支款凭单,财务处按规定发放,按有关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本人承担并由财务处统一代扣。

4.申请教研奖励的成果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重复申报的、一稿两投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追回奖金,并参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经过核实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其教研成果奖励追回,并予全校通报。涉嫌违反《吉林财经大学关于加强学术道德规范的若干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五、相关说明

(一)对因申报者本人原因漏报或不按期申报的,一概不予补报。

(二)所有教研成果奖励款授予第一完成人或论文(专著)第一作者并由其自主分配。教研成果原则上均只认定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并以吉林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教研成果。我校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二署名单位的成果,执行各类教研成果奖励标准的30%;我校教师为通讯作者,与外单位人员联名发表论文,按各类教研成果奖励标准的30%发放奖金。

(三)本办法仅限于教研奖励,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或评价标准。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的认定,以本办法规定的文件为准。

(四)难以明确的教研成果奖励情况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件:

1.吉林财经大学教研成果奖励期刊目

2吉林财经大学教研成果奖励出版社目录 


附件1:

吉林财经大学教研成果奖励期刊目录

一、中文期刊

(一)A类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1

《中国社会科学》(含英文版)

中国社会科学院

2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人民出版社

3

教育研究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B类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1

《新华文摘》部分转载

人民出版社

2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3

高等教育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

4

中国高教研究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三)C类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1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等

2

中国高等教育

中国教育报刊社

3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清华大学

4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北京大学

5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

(全文复印、高等教育)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


(四)D类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1

教育发展研究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

2

比较教育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

3

教师教育研究 

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等

4

远程教育杂志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5

电化教育研究

西北师范大学等

6

江苏高教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7

中国电化教育

中央电化教育馆

8

现代大学教育

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等

9

高教探索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10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

华东师范大学

11

教育科学

辽宁师范大学

12

教育学报

北京师范大学

13

教育与经济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教育经济学研究会

14

全球教育展望

华东师范大学

15

复旦教育论坛  

复旦大学

16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17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18

开放教育研究 

上海远程教育集团、上海电视大学

19

现代远距离教育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

20

大学教育科学

湖南大学等

21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湖南师范大学

22

中国教育学刊 

中国教育学会

23

中国特殊教育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24

现代教育技术

清华大学

25

外国教育研究 

东北师范大学

26

现代远程教育研究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27

中国教育报(理论周刊)

中国教育报刊社


1.发表在CSSCI来源期(集)刊(以最新版为准)并被CSSCI检索收录的文章(除已列为ABC类刊物外)为D类期刊。

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以最新版为准)核心库所列期刊为D类期刊。

3.在其他刊物上发表并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观点(论点摘编)或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摘编的文章视为D类期刊。

4.《中国社会科学报》教育类学术文章视为D类期刊文章。

(五)E类期刊

1.入选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最新版为准),均视为E类期刊(除已认定为ABCD类期刊的以外);

2.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为E类期刊;

3.《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以最新版为准)扩展版所列期刊为E类期刊;

4.各种国际会议检索论文

5.全国重要报纸理论版文章、各省省报理论版文章视为E类期刊发表。

(六)F类期刊

有统一刊号且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

二、外文期刊

我校认定的外文期刊限于国际检索来源期刊,含《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来源期刊。其业绩奖励按《吉林财经大学教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本期刊目录自201411日起执行。

注:

一、只认定在以上期刊发表的教研文章;

二、以上所指教研论文需与申报者本人学科专业或所授课程相关,我校教师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以我校为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

三、对于未列入本期刊目录而其评价标准难以确认的期刊,可以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确认;

四、本期刊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2:

吉林财经大学教研奖励出版社目录

A类出版社(9个)

人民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中华书局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B类出版社(43个)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人民教育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人民体育出版社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经济管理出版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中国税务出版社

中国统计出版社

中央文献出版社

中国审计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中国金融出版社

中国文学出版社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中国人口出版社

中国旅游出版社

中国商务出版社

电子工业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吉林大学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新华出版社

外国文学出版社

语文出版社

中国经济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